- 突破:中国企业改革政策史稿(1978~2003)(全2册)
- 袁宝华
- 27090字
- 2025-04-08 17:32:04
认真做好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工作[1]
——在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的总结讲话摘要
(1979年4月20日)
这次会议,虽然时间很短,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收获,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使企业管理改革的试点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这次座谈会的主要收获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1)加深了对企业管理改革试点意义的认识。大家认识到,试点工作是具体实现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的一件大事,是对中央确定的三年调整方针,特别是对整顿和改革部分的具体落实,大家有决心、有信心把试点工作搞好。(2)试点的指导思想明确了。邓小平同志提出“四个坚持”,对全党全国人民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共同搞好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搞好调整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鞍钢宪法”,学习大庆基本经验,在总结我国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虚心学习外国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要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的实践和考验,逐步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国四个现代化需要的企业管理办法和制度。(3)试点的内容和任务明确了。这就是会议纪要中提出的整顿管理的内容,以及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改革试点。(4)有些企业提出了试点的初步打算,这有利于将来进一步制订规划。
下面就正确处理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几个关系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 整顿和改革的关系
无论是整顿企业还是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都是调整的内容,都是企业管理改革试点的内容。主要是企业本身要做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更多地属于改革管理体制的范围。只有把企业整顿好,扩大企业自主权才有牢靠的基础。另一方面,只有加快改革的步伐,扩大企业自主权,才能使企业在整顿和加强管理方面有更多的主动权、更大的活动余地。企业主管部门和综合部门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问题上,要相信企业,要放手一点,要体谅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大胆支持企业进行试验。改革搞好了,就能进一步推动管理工作,在这方面花点钱,就可能增加更多的收入。总之,整顿和改革这两个方面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就企业来说,要更多地把力量放在整顿和加强管理方面,就主管部门和综合部门来说,就应当更自觉地积极做好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
二 总结自己的经验和学习国外经验的关系
既要总结我们在企业管理方面过去积累起来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又要虚心学习国外的好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在这个问题上,既不要故步自封,也不要妄自菲薄。前几年,“四人帮”说什么达到了世界水平,是吹牛。那时谈外国好那还了得,可是现在有一个值得注意的苗头,什么都是外国的好,轻视或者贬低了自己的经验。有些单位引进国外项目,什么都要进口。长春第一汽车厂建设时60%的设备是自己做的,那时可以办到,现在为什么不能办到?这就值得我们注意。实际上我们自己有很多好的经验,特别是一些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经验,如“鞍钢宪法”。办好社会主义企业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条到什么时候也不能丢。还有党的领导。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中提出的六条标准,集中起来有两条,一条就是社会主义道路,一条是党的领导。还有群众路线。还有技术革新、技术革命、“两参一改三结合”、勤俭办企业等,都是我国优良传统,是我们特有的。尤其在这一阶段,如何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更加重要。在管理改革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思想问题,假如思想工作跟不上,就会增加阻力或者走上邪路。思想政治工作跟得上就是动力,跟不上就是阻力。比如,有人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发扬民生,把无政府主义误认为就是民主,这就要加强教育,让他们懂得如何正确使用民主权利。
另外,我们也应当看到,我们管理水平的确是落后了,外国的确有些好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如用图表统计方法分析质量,一目了然。我们必须虚心地去学习它、掌握它,才能把我们的管理水平提高到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上来。外宾一再向我们提出,说我们厂房很好,设备也不错,可是生产水平低、管理水平不行,要有适应“四化”要求的管理水平。比如北京内燃机总厂推广的日本“小松”全面质量管理经验,是科学的东西,就应当老老实实地认认真真地学。当然我国在质量管理上也有不少好经验,如大庆有一套质量管理经验,清河毛纺厂也创造了一套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我们应当把这些好东西结合起来,融会贯通,综合提高,使之更好地向前发展,而不应把两者对立起来。当然,把外国的东西中国化是最好的;但是,吸收一点外来语言也未尝不可。我们有很多名词都是从日本来的,日本的名词有许多是从我国和西欧去的。各国之间文化、技术的交流,互相吸收长处,是不可避免的、有利无弊的。把外国先进的东西拿过来,不要因为几个外来语阻挡我们,当然能通俗更好。学习别人的经验,学习国外的经验,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生搬硬套。
三 试点和面上的关系,也就是点面关系
试点要放手一些,同时,试点要考虑到推广,否则,试点还有什么作用呢?改革试点涉及管理体制以及一些根本制度,问题复杂,牵涉面广,需要考虑得周到些、慎重些,是完全必要的。重大问题的改革,总要把它弄清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在理论上能否说得通。当然出点毛病也不怕。思想上要敢于创新,态度上要坚决,步骤上要慎重。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看准一步走一步。既要看到需要,又要考虑到主客观的条件。现在不可能所有问题都解决。在今年内,能集中力量把扩大企业自主权搞起来,就算不错了。有的企业可以衡量一下自己的条件,如果不成熟,也可以先少试几条,成熟几条试几条。总之,试点工作大有可为、大有奔头。大家一定要有信心、有决心,把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下去。
文稿解读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谈到经济和企业工作时特别强调:(1)我想着重讲讲发扬经济民主的问题。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实行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应该让地方和企业、生产队有更多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2)当前最迫切的是扩大厂矿企业和生产队的自主权,使每一个工厂和生产队能够千方百计地发挥主动创造精神。(3)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国家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企业和个人等等之间的关系,也要用法律的形式来确定;它们之间的矛盾,也有不少要通过法律来解决。(4)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向前看,就要及时地研究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否则我们就不可能顺利前进。各方面的新情况都要研究,各方面的新问题都要解决,尤其要注意研究和解决管理方法、管理制度、经济政策这三方面的问题。我们要学会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自己不懂就要向懂行的人学习,向外国的先进管理方法学习。不仅新引进的企业要按人家的先进方法去办,原有企业的改造也要采用先进的方法。在全国的统一方案拿出来以前,可以先从局部做起,从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做起,逐步推开。中央各部门要允许和鼓励它们进行这种试验。(5)在管理制度上,当前要特别注意加强责任制。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袁宝华同志向李先念同志汇报访日情况、向国务院会议专题汇报时和向国务院报送《日本工业企业管理考察报告》中提出,我们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必须强调引进先进管理方法。在管理体制上,必须做重大的改革。要实行企业竞争和专业化协作,扩大企业权限。引进管理方法并不需要花很多钱,却可以在经济上得到很大的效益。结合赴日考察情况,并与参团的京津沪分管经济工作领导同志商议,拟先在京津沪三市选少数基础较好的工厂进行改革企业管理的试点。试点厂拟分别与日本对口厂挂钩,定期互访,交流管理技术和经验。1979年要总结试点经验。《日本工业企业管理考察报告》将此作为向国务院请示的第一条建议,表示认真抓好试点。
1979年1月初,李先念同志在与袁宝华同志谈话时,要求国家经委认真研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问题。1979年4月5~28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李先念同志受党中央和国务院委托在会议上讲话,谈到“关于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问题”时强调:“我们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弊病很多,非逐步改革不可。比如,在国家同企业的关系上,统得太多,管得太死,企业在计划、生产、物资、劳动、财务等方面权力太小,缺乏应有的自主权”;要求“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并且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哪些事情应该由企业自己做主,还需要认真调查研究,搞好试点,做好准备,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提出比较全面的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后,到条件成熟时再着手进行。1979年5月11日,中共中央批转《李先念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该通知指出,李先念同志的讲话,全面地分析了当前经济战线的形势,充分阐述了调整国民经济的必要性、重大意义和方针任务,是当前一个时期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望各级党委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根据邓小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遵照李先念同志关于“认真研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指示,袁宝华同志安排国家经委调查研究室同一些地方经委的同志一起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起草扩大企业自主权政策文件(当时称为“扩权条例”草稿),先后到东北、华东等地区,深入大庆、鞍钢等国营大型特大型企业,召开一系列部门和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形成“扩权十条政策建议”。1979年4月9日,国务院批准国家经委成立(恢复设立)企业管理局(与“工业学大庆”办事室合署办公,对外两个名称,局长由原国家经委副主任赵荫华出任),与已成立的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协同推动企业管理研究和改革等工作。1979年4月13~20日,国家经委在北京召开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首都钢铁公司、北京内燃机总厂、北京清河毛纺厂、天津自行车厂、天津动力机厂、上海汽轮机厂、上海柴油机厂、上海彭浦机器厂八个试点企业的负责同志,京津沪三市的经委以及冶金、一机、农机、轻工、纺织等主管部门,外贸部、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负责同志,还有有关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新闻单位的同志60余人出席。座谈会重点讨论了“扩权十条政策建议”,明确了企业管理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有关问题和试点规划,与会代表还交流了本企业、本行业、本地区前一段整顿企业管理的情况和经验,袁宝华同志在会议结束时做总结讲话。正在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家经委提交的前述“扩权十条政策建议”。由此揭开了我国企业改革的序幕。
1979年5月25日,《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对外贸易部、人民银行、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京、津、沪三市的八个企业进行企业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经企〔1979〕148号)明确,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任务,为了整顿好现有企业,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并适当地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大干四个现代化的积极性,以促进生产的发展,确定在前述八个企业进行企业管理改革的试点,为逐步地全面推行企业管理改革提供经验。同时下发了《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纪要》请各单位抓紧研究执行。这一通知是改革开放之后国家经委第一份字头为“经企”的启动企业改革试点和政策的文件。
“扩权十条政策建议”是对旧管理体制的一次强烈冲击。由于研究出台“扩大企业自主权”政策是李先念同志的意见,中央工作会议也审议通过了,为此,财政部原则同意国家经委提出的“扩权十条政策建议”并会签了前述启动试点的经企〔1979〕148号文件。但是,对如何确定对企业“放权让利”的程度,财政部与国家经委的分歧很大。经激烈争论、反复协商、吸收意见、妥协让步,两部委形成并会签有关部委上报国务院的五个文件稿——《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关于开征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税的暂行规定》《关于提高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的暂行规定》。
1979年7月13日,《国务院关于按照五个改革管理体制文件组织试点的通知》(国发〔1979〕175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在工业、交通系统选择少数企业进行试点。1979年7月10~23日,国务院在成都召开全国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工作会议,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工交工作的书记、副省长、经委主任出席。还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长参加,财政部吴波部长亲自带队出席。会议由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委主任康世恩主持并做总结讲话。会议主题是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的部署,重点是讨论扩大企业自主权政策问题和试点工作部署。1979年9月6日,财政部召开有《人民日报》《工人日报》《财贸战线》和新华社记者参加的记者座谈会,有关负责人就扩大企业自主权问题发表了看法,强调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
《国务院关于按照五个改革管理体制文件组织试点的通知》印发的《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是改革开放之后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份关于企业改革的政策文件,全文附录本文之后。
1980年9月2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国发〔1980〕226号)明确,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并转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该报告认为,一年来,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发展很快,现已具有相当规模,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的领导,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试点,要切实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上缴利润,认真解决工人参加管理的问题,促进我国工交生产的发展。
文稿附录
附录1 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对外贸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京、津、沪三市的八个企业进行企业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
附录2 国务院关于按照五个改革管理体制文件组织试点的通知
附录3 部署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和讨论实施五个扩权文件——国务院召开全国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工作会议
附录4 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财政部就扩大企业自主权问题召开记者座谈会
附录5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附录
附录1 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对外贸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京、津、沪三市的八个企业进行企业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
(经企〔1979〕148号 1979年5月25日)
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任务,为了整顿好现有企业,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并适当地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大干四个现代化的积极性,以促进生产的发展,确定在首都钢铁公司、北京内燃机总厂、北京清河毛纺厂、天津自行车厂、天津动力机厂、上海汽轮机厂、上海柴油机厂、上海彭浦机器厂等八个企业进行企业管理改革的试点,为逐步地全面推行企业管理改革提供经验。现将《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纪要》发给你们请抓紧研究执行。
附: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纪要
(1979年4月20日)
一
一九七九年四月十三日到二十日,国家经委在北京召开了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首都钢铁公司、北京内燃机总厂、北京清河毛纺厂、天津自行车厂、天津动力机厂、上海汽轮机厂、上海柴油机厂、上海彭浦机器厂等八个试点企业的负责同志,京、津、沪三个市的经委、冶金、一机、农机、轻工、纺织、外贸,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的负责同志,还有有关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新闻单位的同志,共六十人。会议讨论了企业管理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和有关问题;各企业的同志介绍了前一段整顿企业管理的情况和经验,提出了试点工作的初步规划。会议期间,代表们还参观了北京内燃机总厂,听取了他们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经验介绍。
会议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讨论了新时期的总任务对企业管理改革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认识到,生产技术的现代化和管理的科学化,是工业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建国以来,我们在企业管理方面创造和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但在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下,不少企业的管理制度被搞乱,一些好的经验被丢掉,企业管理水平下降了,同国外先进管理水平的差距拉大了。近两年来,我们在整顿企业管理方面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和四个现代化的要求很不适应。现有工业企业是我们向四化进军的基础和出发点,积极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潜力,加速四个现代化的进程,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任务。最近,党中央提出今后三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调整、改革、整顿、提高,要求整顿好现有企业,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我们要通过这八个企业的试点,为全面推行企业管理改革提供经验。
二
会议认为,进行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加强党的领导,发扬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精神,在总结我国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虚心学习外国的科学管理方法、手段,做到洋为中用。要继续贯彻“鞍钢宪法”,坚持学习大庆的基本经验,恢复和提高本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制度。要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实事求是、稳步前进,要充分发动群众,按经济规律办事,逐步总结出一套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企业管理办法。八个试点企业要在今年增产节约运动中做出显著成绩,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不断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创造经验,作出成绩。
(一)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方面,要健全民主集中制。党委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企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支持厂长行使职权。厂长领导企业的行政工作,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厂长领导下,建立统一的生产指挥系统。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
(二)在整顿产品质量方面,要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严格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创造更多的优质品和名牌产品,提高合格率,使废品率降到最低限度。同时,积极试制新产品,大力增加品种。
(三)在加强经济核算方面,要搞好清产核资、定员和燃料、原材料消耗定额、周转定额,健全计量、检验、原始凭证、记录和厂内计划价格等工作。实行专业核算和群众核算相结合的分级核算制,加强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果,有较明显的提高。
(四)在提高职工文化技术业务水平方面,要有计划地搞好职工培训和经济管理干部的培养。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技术,钻研业务。通过各种方式培训,在两三年内使全厂职工都能熟练地掌握自己岗位的工作。
(五)在改进工资奖励制度方面,要贯彻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职工的物质利益要同贡献大小、企业经营成果挂钩,真正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
(六)在劳动保护方面,要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七)在加强民主管理方面,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坚持“两参一改三结合”,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同时,要批判资产阶级派性、批判无政府主义思潮,加强组织纪律性。
(八)在加强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方面,要经常向职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要进一步肃清“四人帮”的流毒,恢复和发扬我党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把政治思想工作做到生产业务中去。要正确对待民主与法制、纪律与自由、生产与生活、长远与当前、大局与小局的关系。
此外,在加强“三基”工作、精简机构、发展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服务工作等方面,也要不断创造经验。
以上这些问题,各试点企业,先抓什么,后抓什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强求一律。
三
改革企业管理,必须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当前,要先解决以下一些问题:
(一)主管部门要在今年内对企业实行“五定”。首先把产品方向、生产规模、燃料动力和主要原材料来源以及协作关系尽快定下来。然后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把固定资产需用量、流动资金定额定下来。对固定资产要开征固定资产税,流动资金要实行全额信贷,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二)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要由企业主管部门综合平衡,统一安排。国家对企业主要考核产量、质量、利润和供货合同执行情况;承担出口任务的企业,出口产品主要考核履约率、收汇额。企业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无偿抽调企业的人员、资金和物资、设备。
(三)主管单位安排生产建设计划时,对所需的物质条件必须保证。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供货合同的前提下,燃料、原材料、动力有节余时,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增产适销对路的产品。这些产品先由商业、外贸、物资部门选购,其余部分可以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自行销售。企业生产能力有富余时,可以承担协作任务和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企业多余劳动力可以外借,工资由借入单位支付。
(四)试行企业利润留成,具体办法按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利润留成办法的规定执行。企业用取得的利润留成建立发展生产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并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比如奖金的使用,在体现多劳多得、奖惩分明的原则下,具体的奖励办法可由企业自定。
(五)从今年开始,折旧基金70%留给企业。明后两年,可在增加利润的基础上,每年提高固定资产的折旧率0.5%。企业不能因提高折旧率而降低盈利水平,在保证设备大修的前提下,企业可以将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利润留成的发展生产基金合理地结合使用。企业对多余、闲置的固定资产,可以出租,或有偿转让(重要的固定资产转让,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其收入只限用于购置生产需要的固定资产。
(六)为了鼓励发展新产品,除重大新产品的试制费用由企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拨付以外,新产品试制费用可以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按一定的比例,从企业实现的利润中留用,企业成本和营业外支出中即不再开支这方面的费用。具体办法由财政部规定。新产品可以委托商业、外贸、物资部门代销,或由企业自行试销。在批准试销期间,利润过低,或有亏损的,可以申请减税或免税。
(七)企业有权申请产品出口,参与外贸部门同外商的谈判和附签合同,并按国家规定取得外汇分成(具体办法和比例按外贸部规定办理)。企业取得的外汇分成,用于进口必要的技术、设备材料和出国考察、实习。
(八)企业在招工计划内,按当地劳动部门指定的地区,可以根据本企业的考工标准,择优录用职工。
(九)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明显经济效果的,在生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可以给予奖励;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影响恶劣、屡教不改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企业有权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开除。开除后也可留厂劳动,发给生活费。
(十)在企业经营管理好,经济效果和劳动生产率有显著提高,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前提下,调整工资时,经上级机关批准,职工的升级面可以略高于同类企业平均水平。
(十一)在定员、定额内,企业有权根据精简、提高效率的原则和实际需要,决定自己的机构设置,并任免中层以下干部。
四
会议认为,企业管理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必然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在试点工作中,态度要坚决,行动要积极,步子要稳妥。一切从实际出发,条件成熟的先办。各试点企业,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制订改革企业管理的试点规划,逐步实施。
试点工作在京、津沪三市革委会领导下,由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进行。国家经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同三市抓好这一工作。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要派出人员,帮助企业运用国内外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并帮助他们总结经验。试点企业和三市到会单位表示,一定要密切协作、共同努力,在企业管理改革的试点工作中抓出成果来。
附录2 国务院关于按照五个改革管理体制文件组织试点的通知
(国发〔1979〕175号 1979年7月13日)
现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关于开征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税的暂行规定》、《关于提高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的暂行规定》等五个改革管理体制文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有关部门在工业、交通系统选择少数企业组织试点。试点单位,必须是经过整顿,领导班子比较健全,生产秩序和管理工作已经正常的企业。试点企业不要铺开过多,在取得经验后,再积极、稳步地推行。试点企业名单,由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家经委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各地区、各部门对试点工作要加强领导,随时研究解决试点中的问题,注意及时总结经验。
目前有的地区和部门正在按照自定的办法进行体制改革试点。本通知下达后,一律按照这五个文件的统一规定办理。今年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相当紧张,各地区、各部门在试点中要努力做到增产增收,不能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原定由中央财政集中的企业折旧费,今年仍应按照规定上缴。
附1: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
(一九七九年七月十三日)
为了进一步调动工业交通企业的积极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必须扩大国营工业交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企业必须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经济计划。企业的各项经济计划,应由一个主管部门统一下达,并保证企业生产建设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国家下达的产品计划,要逐步建立在产销合同的基础上。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允许企业根据燃料、动力、原料、材料的条件,按照生产建设和市场的需要,制订补充计划。企业按照补充计划生产的产品,首先由商业、外贸、物资部门选购,商业、外贸、物资部门不收购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自行销售,或委托商业、外贸、物资部门代销。企业的生产能力有富余时,可以承担协作任务和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国家对企业主要考核产品产量、质量、利润和合同执行情况;对有出口任务的企业,出口产品主要考核履约率和收汇额。
二、实行企业利润留成。改变目前按工资总额提取企业基金的办法,把企业经营的好坏同企业生产的发展和职工的物质利益直接挂起钩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利润留成比例。企业用利润留成建立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具体办法,按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执行。
三、逐步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由国家规定不同的折旧率。折旧率可以在增加盈利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达到合理的比例。折旧基金大部分归企业支配,小部分按企业隶属关系,由企业主管部门调剂使用。具体办法,按国务院《关于提高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执行。企业暂时不用的折旧费,应专户存入银行;挖潜、革新、改造费用不足时,企业可向银行申请贷款,用折旧基金和利润留成资金归还。企业在保证固定资产大修理的前提下,有权将基本折旧基金、大修理费、利润留成中的生产发展基金等合理地结合起来,用于挖潜、革新、改造。其所需的设备材料,要列入各级物资分配计划之内,保证供应,不能挤掉或挪用。同时应尽先利用库存积压物资。
四、实行固定资产有偿占用制度。企业对占用的固定资产,要向国家缴纳固定资产税。企业对多余、闲置的固定资产,有权有偿转让或出租,其收入只能用于购置需要的固定资产。
五、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制度。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统由银行贷款。定额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核定,由财政拨款交银行贷放,收取低息;季节 性临时周转所需的超定额资金,由银行根据企业的需要贷放,收取平息;超储积压资金,则收取高息。由于订货或供货单位不执行合同等原因而增加的流动资金的利息,由订货或供货单位承担。
六、鼓励企业发展新产品。企业有关新产品的试验研究、设计和试制等费用,除增添设备等措施所需的费用,仍由企业更新改造资金开支外,可以规定一定比例,从企业实现的利润中留用。留用比例和具体办法由财政部规定。实行这个办法后,企业成本和营业外支出中不再开支新产品试制费用。重大新产品试制所需的费用,由企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拨款。新产品可以委托商业、外贸、物资部门代销,或企业自行试销。在试销期间,成本高、利润过低或有亏损的,按照税法规定,经过批准可以减税或免税。
七、企业有权向中央或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出口自己的产品,并按国家规定取得外汇分成。分成可用于进口必要的技术、设备、材料和派人出国考察、实习等方面的开支。企业应参与外贸部门同外商的谈判并附签合同。企业和外贸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企业应向外贸部门提供实际成本,外贸部门应向企业提供实际创汇率,密切合作,共同发展出口贸易。
八、企业有权按国家劳动计划指标择优录用职工。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考工标准,经过考试招收职工。企业有权根据职工的表现进行奖惩。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屡教不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可给予开除处分。开除后,可以留厂劳动,发给生活费。
九、企业在定员、定额内,有权根据精简和提高效率的原则,按照实际需要,决定自己的机构设置,任免中层和中层以下的干部。机构设置不必与上级主管部门对口。
十、减轻企业额外负担。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企业摊派各种费用。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向企业抽调人员、设备、材料和资金。否则企业有权拒绝。经过批准的借调人员,由使用单位负担工资等费用。
十一、企业要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下,正确使用自己的权限,严格履行以下的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保证完成国家计划。
(二)维护全民所有制的财产不受侵犯。
(三)按质、按量、按时履行经济合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对用户负责到底。
(四)节约燃料、动力、原料、材料,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提高劳动生产率。
(五)按规定及时上缴税金、利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六)合理地使用基本折旧基金、大修理费和利润留成,有计划地进行挖潜、革新、改造,发展生产。
(七)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大力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发展新产品,努力培养人材。
(八)保证安全生产,搞好环境保护,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在生产发展的基地上,使职工生活福利逐步有所改善。
(九)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充分调动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教育职工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劳动纪律。
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必须有领导有步骤地先在少数企业中进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附2[2]: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
(一九七九年七月十三日)
为了适当扩大企业的财权,加强企业的经济责任,把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以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搞好经济核算,挖掘增产节约潜力,为国家多积累资金,国家对企业逐步实行利润留成办法。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经营有盈利的,可以按国家核定的比例留用一部分利润,用于建立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
二、企业利润留成的比例,按照各项费用与开支占利润总额的百分比,分别予以核定。
上述各项资金从利润中留用后,国家不再拨款,也不再在成本或费用中开支,国务院批转的《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国发〔1978〕246号)停止执行。
三、利润留成比例的核定,采取分级审定的办法。利润留成比例核定以后,原则上三年不变。
四、企业对提取的利润留成资金和主管部门对统筹使用的利润留成资金,有权自行安排使用,但不得把生产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用作奖励。
五、利润留成资金的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附3[3]:关于开征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税的暂行规定
(一九七九年七月十三日)
现在我们实行的是固定资产无偿使用制度,企业占用固定资产,对国家不负经济责任。因此,企业多要固定资产,不积极处理多余固定资产的现象相当普遍。有些企业宁可让一些重要设备闲着,也不肯调出来,或者承担其它企业的协作任务。为了使工业交通企业对占用固定资产在经济上承担必要的责任,促进企业积极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国营工业交通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行有偿占用,向国家缴纳固定资产税。
(二)固定资产税按固定资产原值征收,税率按不同行业,每月定为千分之二至五。
(三)经过清产核资,企业多余的固定资产要规定处理期限,逾期工作处理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税率加倍征税。
(四)在国家没有正式颁发国营企业固定资产税法以前,暂以固定资产占用费征收。具体办法由财政部规定。
附4[4]:关于提高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
(一九七九年七月十三日)
一、目前工业交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偏低,不利于老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和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不利于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从1980年起,对工业交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要在增加盈利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固定资产折旧率提高后,企业用于更新改造的资金增多了,上缴国家的利润减少了,国家财政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应当相应减少。
二、各行业、各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率,由财政部和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及有关部门,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三、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70%由企业安排使用;30%按隶属关系上缴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在企业之间有偿调剂使用,有借有还。
四、固定资产折旧费是企业进行挖潜、革新、改造的专用资金,要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其它开支。
五、企业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安排的挖潜、革新、改造计划,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查;重要项目,要经过中央或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附5[5]: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的暂行规定
(一九七九年七月十三日)
现在国营工业交通企业的流动资金,由财政和银行分别供应,分口管理。定额流动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作为企业的自有资金,无偿占用;超定额流动资金由银行信贷供应。这种办法,管理多头,调剂困难,而且占用资金多少与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没有关系,不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管好流动资金的积极性。为了充分发挥银行信贷这个经济杠杆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减少物资积压,加速资金周转,国营工业交通企业(包括物资部门所属企业)的全部流动资金,逐步改由人民银行以贷款方式提供。
一、凡经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开设,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在人民银行开立帐户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都可直接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产的贷款。
二、工业交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不同用途分为以下五种:
1.定额贷款。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周转所需的最低限额资金,经财政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核定定额后,由财政将应拨定额资金拨到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以贷款方式供应,月息二厘一。定额资金的利息,全部上缴财政。
2.超定额贷款。企业生产经营中季节性和临时周转所需的超定额流动资金,可向人民银行贷款。月息四厘二。
3.超储积压贷款。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超储积压物资所占用的资金,银行按超定额贷款利率加倍计收利息。月息八厘四。
4.结算贷款。凡属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所需在途资金,企业可向人民银行申请结算贷款。月息四厘二。
5.大修理贷款。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已提存的大修理基金不足,可在企业当年提留大修理基金的额度内,向银行申请大修理贷款。月息四厘二。
三、除定额贷款按核定的定额发放外,其它各项贷款,企业必须按年、按季编制贷款计划,按计划逐笔向银行申请,说明贷款金额、用途、原因、归还日期和资金来源。
四、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只能用于进行生产流通过程的周转,不得挪用于搞基本建设,不得用于采购非本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不得用于垫交未实现的利润和弥补企业亏损等其它财政性开支。
附录3 部署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和讨论实施五个扩权文件
——国务院召开全国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工作会议
1979年7月10~23日,国务院在成都召开全国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工作会议,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工交工作的书记、副省长、经委主任出席。还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长参加,由财政部吴波部长亲自带队。会议由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委主任康世恩主持并做总结讲话。会议主题是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的部署,重点是讨论扩大企业自主权政策问题和试点工作部署。会议中争论比较多的是扩大企业自主权会不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四川、云南省和试点企业代表做了重点发言,特别是四川扩权试点在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支持下,100家企业扩权试点的实践证明,放权让利对企业增产、国家增收都有好处。四川的扩权试点经验,得到与会工业企业的热烈欢迎,但是,出席会议的各省区市财政部门的代表争论多、分歧比较大。田纪云同志(四川省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介绍四川省企业扩权试点情况时说,全省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17%,扩权试点的84家企业的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26%,扩大企业自主权是“水涨船高,发大财的还是国家”。逐步调整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打破“统收统支”的局面,恢复社会主义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应有权益,这个方向是不可动摇的。
康世恩讲话的主要内容如下。(1)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确保今年(1979年)工业生产增长8%。(2)搞好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改进面上企业基金的提取办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财政上缴任务。国务院1979年7月13日印发的关于改革管理体制的五个文件,是在各方面反复酝酿、征求意见,经过中央工作会议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后下达的,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认真贯彻执行。(3)要认真推广会上介绍的好经验,进一步把经济工作做好。(4)搞好扭亏增盈、清产核资、清仓利库,坚决把库存物资压下来。1979年计划扭亏30%、降低成本4%的指标,要坚决完成。(5)抓紧制定工业交通三年调整方案和明后两年挖潜、革新、改造的规划。(6)继续抓好企业整顿工作。
附录4 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6]
——财政部就扩大企业自主权问题召开记者座谈会
1979年9月6日,财政部召开有《人民日报》《工人日报》《财贸战线》报刊社和新华社参加的记者座谈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扩大企业自主权问题发表了看法。《财务与会计》1979年第10期对此所做报道如下。[7]
七月五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79〕48号文件,批转了财政部党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汇报提纲》,七月十三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按照五个改革体制的文件组织试点的通知。在这期间和以后,人民日报和新华社陆续报道和刊登了一些地方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情况,不少基层同志来信,就这些报道中涉及同上述文件抵触的问题向财政部提出询问和意见。有的省财政局长也就县财税局提出的问题来信说:“所反映的问题可以说带普遍性,我们实在解答不了。近来有不少问题连我们自己也难理解。……下边工作实在难办呀!能否呼吁一下,统一统一口径呢”?为此,财政部于九月六日召开了有人民日报、工人日报、财贸战线和新华社参加的记者座谈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这方面的问题发表了看法。现综合整理如下:
(一)扩大企业自主权,国家有哪些统一规定?
扩大企业自主权涉及的问题很广泛。这里只说一下有关扩大企业财权的问题。
财权是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扩大企业财权方面国家统一规定的试行办法有两种:一种是面上的,即大多数企业试行的是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企业基金制度。另一种是点上的,即在少数企业试点的是一九七九年七月十三日国务院关于按照五个改革管理体制文件组织试点的通知中规定的企业利润留成制度。利润留成制度比企业基金制度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财权,同时也加强了企业的经济责任,把企业机动财力的多少同企业对国家贡献的大小挂起钩来,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改善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个规定,在今年四月中央工作会议上讨论过,后来又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征求了意见,最后才由国务院正式下达。应当说,它是全面考虑了客观的需要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经过反复酝酿讨论制定的,是目前条件下比较可行的办法,也是改革管理体制迈出的重要的一步。
(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为什么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
这是因为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涉及到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财力的分配和平衡,企业分得多了,国家财政支配的就少了,而且财权和事权要统一,还有一个同下一步的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和相互衔接的问题,因此,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一定要在综合平衡和统一规划的前提下进行,一定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而不能各行其是。也正因为这样,国务院通知不仅规定了试点的范围(选择少数企业组织试点,不要铺开过多)和条件(必须是经过整顿,领导班子比较健全,生产秩序和管理工作已经正常的企业),而且规定,试点企业的名单,要报经国家经委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国务院文件下达以前,有的地区和部门按照自定的办法进行试点,这种积极性是好的,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左邻右舍。
比如,按照统一办法,企业基金是根据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百分之五计算提取的。当然,按工资总额提取不尽合理,应当逐步改按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但是由于各个行业客观条件不同,利润水平悬殊,改按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应当经过换算,不能简单地把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改为按利润的百分之五。有的省试点办法规定,企业提取基金按工资总额或年度计划利润总额提取。从这个省看,工交企业的工资总额和计划利润总额大体接近(这是巧合),似乎问题不大,但分开企业来看,差别就大了,试点企业的利润总额超过工资总额的两倍,而非试点企业的利润总额只有工资总额的一半。所以,实际执行中必然是,工资多的按工资总额提,利润多的按利润总额提,怎么对自己有利就怎么办。结果必然是提高了企业的提取比例,相应地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在企业之间造成不应有的苦乐不均的现象。如果把它推行到全国,拿不同行业说,煤炭价格低、企业利润少;石油价格高、企业利润大。拿不同地区说,上海市工交企业的利润是工资总额的九倍,悬殊很大,这怎么能行呢?
又比如,按照统一办法,各企业主管部门按其直属企业汇总计算,盈亏相抵以后的利润,超过国家年度利润计划的部分,可分别行业按百分之五、十、十五提取企业基金。有的省的试点办法还把提取比例提高到百分之十五、二十、二十五,而且由企业提取,企业主管部门再另提一定比例的基金。另一个省的办法则把最高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三十。如果再一个地方把提取比例提高到三十五或者更多呢?那就没有边了。
再比如,有的县试行按月提超计划利润奖,“月超,月提,月奖”。执行中,一是压低计划利润指标。今年地区下达的工业企业利润计划为三百万元,而县下达给企业的只有一百三十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还低百分之十。计划压低了,企业不用费力就提得多了。二是有的企业弄虚作假,把有利润的集中在一个月反映,把亏损放在另外几个月反映。结果就发生这样一种不合理的现象:从一个季度或半年看,企业没有完成计划,甚至发生计划外亏损,但由于某个月有超计划利润,企业却得了相当数量的奖金。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不合理规定,如有的地方规定:计划利润提一笔,超计划利润提一笔,比上年增长的部分再提一笔,一笔利润重复提取等等。总之,一些地区自定的试点办法,不是从挖掘潜力、增产节约中靠主观努力去取得机动财力,而是想从改变办法、提高比例、重复提取中多得好处,这种办法必然要不适当地分散国家财力,引起地区间、企业间的矛盾。
(三)有的地区和部门按照自定办法进行试点的怎么办?
国务院的通知规定:“目前有的地区和部门正在按照自定的办法进行体制改革试点。本通知下达后,一律按照这五个文件的统一规定办理。”当然,按自定办法进行试点的情况也不尽相同,要区别对待。所以,在今年七月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工业交通增产节约会议上,康世恩副总理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五个文件下达前已试点的企业,要积极做好工作,创造条件,逐步改按五个文件的规定办。五个文件下达后新开的试点企业,一律按五个文件和补充的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执行。”事实上,许多地方如辽宁等,原来打算按自定的办法试点,国务院通知下达后,就改按统一规定试点了。现在多数省、市、自治区已按规定报来试点名单,有十七个省、市、自治区的试点名单已经批准,正按统一规定进行试点。
(四)目前企业财务制度是否仍有统得过多过死的缺点,改革的步子能否迈得再大一点?
粉碎“四人帮”以来,尽管在企业财务制度上已经作了一些改革,但某些方面统得过多过死的缺点是仍然存在的,这是事实。所以必须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对经济管理体制作进一步的改革。但是,这并不是说目前企业没有一点经营管理的自主权,更不是象有的同志所说的那样,“连盖个厕所的权也没有”。这种言过其实的说法,周总理生前已经批判过。不仅早在一九六五年财务制度中就明确规定企业修建一些简易建筑物(包括厕所)可以列入成本,而且目前企业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企业完全有权、也有钱解决这个问题。
这里需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根据我们计算,目前留给企业自己支配的资金,包括折旧费在内,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多,为什么企业还感到自主权很小呢?据了解,主要是企业“婆婆”太多,往往或者被“层层集中”,或者“点菜下锅”,或用“钓鱼”办法指定了项目,再加上一些硬性摊派,企业自然感到自己不能做主。另外,有的企业往往把企业基金当作奖金分光了,或者挪作它用,办正当的集体福利事业就感到没有钱花了。这就是说,企业自主权,不仅有一个适当扩大的问题,还有尊重和保护的问题,对企业来说还有一个正确行使的问题。因此,要在尊重和保护企业自主权以及正确行使自主权问题上做文章,不能光在扩大企业机动财力上打主意。要在广辟财源、增产增收上做文章,不能光在改变方法、提高比例上打主意。
改革企业财务体制能否迈的步子大一点?这个问题,并不取决于我们的主观愿望,而决定于客观条件。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一要看整个经济体制,包括计划、物资、基建体制的改革等能不能迈大步;二要看能不能通过价格、税收等经济杠杆,把企业盈利水平过分悬殊的状况基本调整过来,使所有企业能在合理的基点上起步赛跑;三要看当前国家财力、物力在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和必不可少的开支的前提下有没有这个可能。这就是说,各种经济管理体制是互相配合、互相联系的,光改财务体制,光放财权,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改革管理体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们还没有经验,所以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
这里还要说明:集权和分权,是对立的统一,是经常矛盾的。这种矛盾只能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客观情况的变化,根据每个时期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步骤有分别地加以调整。有的时候需要集中多一些,有的时候需要分散多一些,有的部门需要集中多一些,有的部门需要分散多一些。在不同时期,不同部门,各有侧重,不能千篇一律,也不能一劳永逸。因此,对待财务体制问题,不论是过去实行的,还是现在试行的,都应采取分析的态度,要历史地看问题,不要轻易做简单的绝对否定或绝对肯定的结论。为什么要试行?试行的过程就是通过实践进一步检验和探索的过程。现在有的地方按自定办法进行试点才搞了几个月,有了一点成果,这种成果是多种因素造成的,有的文章就作了绝对肯定的报道,完全归功于财权下放,并且夹杂一些不适当的政治断语,如说新的试点办法是“藏富于企业”,而原来的办法和过去的实践是“竭泽而渔”,“象古庙顶端涂着封建色彩的朽木断瓦”等,不少基层财税干部对此来信表示了他们正当的不满,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五)有的地方对集体企业采取“利润包干上缴”的办法,是否可行?
集体所有制企业对国家,只依法纳税,不上缴利润。因此对集体企业不产生“利润包干上缴”的问题。例如辽宁省金县对县办大集体企业铸造厂实行“财政上缴包干”,实质上指的是包所得税。包税的办法一般不宜采取。因为依法征税,依率计征,是国家税收的一个基本原则。集体企业有所得就征,无所得就不征,多得就多征,少得就少征。按包税的办法,如果企业所得超过了原来包干的数额,使国家少征了税,已经不合理了;如果企业所得达不到原来包干的数额怎么办呢?能否由企业用减发职工工资的办法来完成包干任务呢?恐怕不能这么办。
附录5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国发〔1980〕226号 1980年9月2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研究执行。
一年来,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发展很快,现已具有相当规模,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扩大企业自主权,是整个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于发挥企业的内在动力,促进企业间的经济联合,挖掘我国的经济潜力具有重大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1980〕23号文件和国家经委报告中提出的意见,改进试点办法,扩大试点内容,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进一步推开。其中,如按国家经委报告改进利润留成办法的,现在可着手做好准备,待新的年度再开始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的领导,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试点,要切实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上缴利润,认真解决工人参加管理的问题,促进我国工交生产的发展。
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一九八○年八月九日
国务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务院于一九七九年七月十三日下达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改革管理体制的文件,即国发〔1979〕175号文件。国家经委、财政部等六个部门先在京、津、沪选择首钢等八个企业进行了试点。接着又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工交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四川一百个企业试点的经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在全国逐步展开。一年来,在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试点工作进展很快,形势很好。
一、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基本情况
从一九七九年到今年六月底,据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和一些工交部(不包括军工)统计,试点企业总计为六千六百多个,这些试点企业约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数的百分之十六左右,产值占百分之六十左右,利润占百分之七十左右。其中上海、天津试点企业利润已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北京已达到百分之九十四。
一年来的实践说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显著的,对于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搞好整顿,改善管理,发展生产,增加盈利,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据各地上报的数字统计,一九七九年的试点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比一九七八年增长百分之十一点六;实现利润比一九七八年增长百分之十五点九;上缴利润比一九七八年增长百分之十二点六。一般试点企业的产量、产值、上缴利润增长幅度都超过试点前的水平,也高于非试点企业的水平。在增产增收的基础上,总的来看都实现了“三多”(即国家多收,企业多留,职工多得)。去年四千二百多个试点企业总的利润留成额为二十一亿三千万元,占全部实现利润的百分之八点五。按财政口径,即扣除试点前也应得的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两项,企业所得为十四亿零四百万元,占增长利润的百分之四十点八。今年上半年,工业生产形势很好,试点企业的产值、利润继续大幅度增长。有些省、市试点企业利润增长幅度高于产值增长幅度。
随着试点工作深入发展,在利润留成的办法上,也创造了多种形式,绝大多数试点企业按国务院〔1980〕23号文件规定,实行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的办法,同时也有些地区和部门从实际情况出发,经过批准另订了一些试点办法。试点企业除了实行利润留成以外,在生产计划、产品销售、新产品试销、奖金分配、资金使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任免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地有了一些权利。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虽然只是初步的,但已经显示了党的政策威力,给企业带来了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第一,企业有了一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和独立的经济利益,开始成为一个具有内在动力的经济单位。扩大企业自主权,更好地把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统一起来,把企业的经济责任、经济效果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从领导干部到广大职工增强了责任感,提高了按经济规律办事的自觉性,促进了企业整顿和经营管理的改善。不少试点企业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和全面经济核算,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第二,企业开始重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普遍增强了经营观念、市场观念、服务观念和竞争观念。广大干部和职工动脑筋想办法,广开生产门路,扩大财源,努力改变经营作风,进行市场调节。
第三,企业有了一定的发展生产的资金,可以用于挖、革、改,做到花钱少,收效快。如北京首钢、内燃机总厂、清河毛纺厂三个试点企业,去年利润留成总额中有百分之三十一点五,共八百零八万元,用于发展生产,他们把这笔钱同折旧费等合并使用,共有六千九百多万元,安排了一百二十六项重点措施,加快了企业改造。
第四,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四化建设发挥聪明才智,有了更宽广的用武之地。一批有经营管理才干的企业领导干部正在涌现,并得到锻炼。
第五,推动了企业的民主管理。许多试点企业建立和健全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开始行使了讨论企业规划、决定资金使用、选举基层干部等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六,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地改善了职工生活。许多试点企业在职工宿舍、食堂、澡堂、幼儿园等集体福利设施方面,都有所改善。试点企业,去年一般都本着按劳分配原则,发了相当两个月左右标准工资的奖金。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职工福利和实际利益,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二、当前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务院《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还没有全面落实。
一年来的试点,主要是试行了利润留成办法,其他方面的规定,总的说来还很不落实。根本原因是由于现行经济管理体制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还不能适应企业扩权的要求。试点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企业的产量、产值、利润、劳动、物资等计划指标仍然是分头下达,互不衔接,使企业领导干部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奔波于众多“婆婆”之间,求平衡,争发展。
第二,由于思想认识不统一,和受现行体制、制度上的限制,开展市场调节仍然有不少阻力。
第三,企业参与外贸和外汇分成的规定至今没有兑现。关于“四联合、两公开”(即联合办公、安排生产、对外洽谈及派小组出国考察;外贸出口商品价对工业部门公开,工业生产成本对外贸部门公开)、外汇分成、出口产品作价等有关规定都未落实。
第四,企业还没有支配利润留成资金的充分权利。不少企业反映,“自筹自筹,有了钱发愁”。搞挖、革、改的审批手续繁琐,所需物资设备不易解决。特别是建职工宿舍和必要的房屋更难。
第五,企业用人的权利也不落实。关于任免中层干部和招工择优录取的规定,企业很难执行。不少企业反映,企业不仅不能按需要招工,相反还要接受当地硬性摊派的大量待业人员。
(二)现行的《利润留成试行办法》还不够完善。
一是普遍反映利润留成比例偏低,生产发展基金太少。现行办法规定的生产发展基金,实际上就是新产品试制费一项,新产品试制费又只按利润总额百分之二左右核定的;而且规定油田、电站、矿山、森林等企业还不提取这项费用。二是规定计算增长利润采取“环比”办法,当年的增长额到第二年就变成了新的基数,基数年年加大,增长越来越难。这对于原来经营管理较好、盈利水平较高的企业是不利的,形成“鞭打快牛”,“先进吃亏”。三是目前有些企业任务不足,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执行这个办法有一定困难。四是这个办法对当前存在的一批微利或亏损的企业基本上不适用,特别是矿山企业。
(三)物价不合理,是扩大企业自主权的一大障碍。
由于价格不合理,再加上税率等因素,造成企业之间利润悬殊。上海十一棉纺织厂和二十八棉纺织厂,两厂生产规模、职工人数基本相同,十一厂生产纯棉纺织品,每百米利润九元;二十八厂生产涤棉混纺织品,每百米利润五十六元六角,二者相差五倍多。这种情况在不同行业之间差别更大,如石油、化工行业的企业和煤炭、冶金的矿山企业利润悬殊,造成了企业之间的“苦乐不均”。
(四)企业的社会负担很重。
现在,企业社会负担很重,成本加大,利润减少,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实际利益。实行利润留成后,矛盾更加突出了。特别是有的部门和单位,以各种名目向企业伸手,进一步加重了企业负担。北京市最近调查,企业负担有十几种之多,其中不少是很不合理的。这是造成有些企业增产不能增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矿山企业的扩权试点办法还没有很好解决。
矿山企业和其他工交企业相比,有不同的特点:地质、资源等条件变化大,不稳定的客观因素多;开拓延深、提升、运输、排水、通风、管线等费用逐年提高,加大成本;老矿山的资源和生产能力逐年递减,采掘失调严重,新井接续不上;过去开采一般是先富后贫,原矿品位逐年下降;矿产品价格太低。因此矿山企业亏损的较多,即使有盈利的企业,利润也是下降的趋势。所以普遍认为《利润留成试行办法》对矿山不大适合,靠有限的利润留成资金,无法实现“以矿养矿”的要求。
三、对进一步搞好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意见
要加强对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的领导,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扩大试点内容,及时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明年要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在国营工业企业中全面推开,使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推动经济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具体意见如下:
(一)要改进现行的利润留成办法。
要把利润留成的办法搞得比较完善合理,最根本的是要对价格、税制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改革。但在价格、税制没有全面调整以前,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不同的形式把利润留成的办法搞得相对合理一些,不搞“一刀切”。国务院〔1980〕23号文件下达的利润留成办法,基本符合多数企业的情况,因此仍要继续贯彻执行这个办法。少数企业,由于情况特殊,经过批准,可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变通办法:(1)为了解决“鞭打快牛”的问题,对少数经营管理好、盈利水平高、增长难度大、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超过历史最好水平的企业,可采取利润留成基数一定几年不变,即“定比”的办法,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办法。(2)确因客观原因,生产任务不足、产品结构变化,造成利润大幅度下降的,可实行超计划利润分成办法,按下达的计划进行考核,超计划利润视同增长利润。(3)对微利和亏损企业,可采取利润包干或减亏分成的办法。(4)对矿山企业可本着“以矿养矿”的原则,采取全额利润留成的办法。根据矿山企业的开采程度和盈利水平,确定不同的留成比例,把利润大部分甚至全部留给企业,使矿山企业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能够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有计划地进行部分扩大再生产。(5)有条件的可按企业性公司进行扩权试点。主管部、局要适当放一部分权利给公司,公司必须注意以扩大基层企业的自主权为基础。在公司内可实行内部结算价格,适当解决企业之间“苦乐不均”的问题。
(二)积极进行企业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试点。
这是从利润留成向前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只有个别省市在这方面进行了试点,四川的办法是企业向国家缴纳三种税,即工商税、固定资产税和所得税;上海的办法是企业向国家缴纳“五税、两费”,即工商税、收入调节税、房地产税、车船牌照税、所得税和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占用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在柳州试行的办法是,企业向国家缴纳增值税、资源税、级差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占用费。企业在上缴各种税款和归还贷款以后,所得收入可以自行支配,自负盈亏。各省、市、自治区,在今年内都要选择一、两个企业进行这方面的试点,作好准备,以便明年在一批企业中进行试点。试点的单位都要经过国家经委、财政部批准方能进行。
(三)试点企业在计划上要有一定的自主权。
试点企业有权根据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参考性计划和市场需要,以及本企业的生产能力编制自己的生产计划,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综合平衡后,按隶属关系由一个主管部门统一下达,并保证相应的物质条件。在企业制订计划之前,国家计划部门、各级主管部门有责任向企业提供指导性的方针原则和市场供需预测,以及年度控制数字。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发现计划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企业有权进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除国家计划外,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自己的燃料、动力、原材料等条件,制订补充计划,广开生产门路,努力增产增收。
(四)要进一步扩大试点企业产品销售权。
企业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和供货合同的前提下,有权销售超产的产品和自己组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以及试制的新产品。其中属于国家短缺的统购统销或统配产品,首先由国家收购,也应允许企业按一定的比例自销一部分。棉纺织品的销售,要严格按国务院〔1980〕170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有权本着择优、竞争、联合的原则,打破地区和行业的限制,销售自销产品和择优购买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
(五)试点企业在物价方面也要有一定的自主权。
试点企业有权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对一些利润过高和供过于求的产品,以及超储积压物资,实行浮动价格,向下浮动。国家物价部门应当确定一批产品价格的浮动幅度,以便企业有所依据。为了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消费品的价格,一般不动。
企业自销的产品,国家有统一价格的要按照统一价格销售;没有统一价格的,可以按照优质优价、薄利多销、有利竞争的原则实行浮动价格。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由企业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自定。
对某些出厂价格突出不合理,造成工商利润悬殊的产品,国家物价部门可按照“工大于商”的原则,适当进行调整。
(六)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出口产品和外汇分成的权利。
工贸双方要认真贯彻“四联合、两公开”的原则,密切协作,统一对外。
试点企业可以申请出口自己的产品,有权参与外贸部门同外商的谈判并附签合同。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也可以直接经营出口业务;在财务上自负盈亏;可以委托有关外贸公司办理出口业务;当地外贸部门不收购的出口产品,企业可以按照国家统一的外贸价格政策到其他口岸洽商出口事宜。
工贸利润分配要合理。有些出口产品,国内出厂价格偏低,出口越多企业盈利越少,甚至发生亏损,严重影响企业生产出口产品的积极性。对这部分产品,有关部门应该按照生产企业有适当利润的原则,给予价外补贴或者适当提高出厂价格。
有出口任务的试点企业,有权按国家规定取得外汇分成。用外汇贷款所上项目,能够用国内材料、设备把所需进口的材料、设备顶替下来的,提供材料、设备的企业有权取得应得的外汇。
企业有权根据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政策条令,使用自己的外汇。批准权限要适当下放,手续要力求简化。
(七)企业对留成资金的使用,要有充分自主权。
这部分资金,企业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令自行安排使用,有关部门不得平调和过多干预。企业主管部门和银行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引导企业把这部分资金用好,避免乱花滥用、盲目生产。企业可以把这部分资金同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等结合一起使用,搞挖、革、改,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能力,搞“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为消除污染,治理“三废”、开展综合利用所产产品实现的利润,按照国家规定,五年内不上缴,留给企业继续用于这方面的开支。企业暂时不用的留成资金,可以存入银行,由银行付息。企业也可以把这部分资金按自愿互利的原则和协商的办法,由主管部门组织起来有偿调剂使用,或者采取合营、联营、“国内补偿贸易”等经济联合的形式,使这些资金充分发挥作用。
(八)实行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有偿占用。
实行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有偿占用,要按照财政部的具体办法执行。
企业缴纳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占用费,影响利润下降,可相应调整基数利润留成比例。
企业封存的设备不缴占用费,也不提折旧费。企业对多余、闲置的固定资产,有权出租或有偿转让,所得的收入,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
由于多年来固定资产折旧率偏低,许多企业厂房、设备陈旧,欠帐太多,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因此,要坚持在生产发展、降低成本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的方针。
(九)试点企业有权决定自己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有权决定自己的机构设置和各类人员配备,任免中层和中层以下的干部,有权根据国家下达的劳动计划指标,将招工改为招生。企业与学徒工要订立培训合同,学徒期间,可以发一些生活费,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才能成为企业的工人,不合格的可以延长学习期限以至淘汰。企业要严格定员定额,对多余的职工,要组织学习培训。企业今后有权拒绝本单位并不需要而硬塞给的待业人员,有权对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职工给予奖励,有权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辞退。
(十)要减轻企业的额外负担。
除国家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明文规定者外,企业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企业摊派各种不合理费用,平调和索取各种产品、物资、设备和人员。今后要研究采取企业向当地政府缴纳地方税办法,加强城市建设,逐步减轻企业的负担。
(十一)要认真搞好民主管理。
试点企业要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起来,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生产民主的基本形式,是广大职工参加管理企业、监督各级干部的权力机构。
厂长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企业的重大问题,如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技术改造规划,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审议;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如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的分配使用,调整工资的方案等,都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作出决定。
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监督企业各级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支持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有权对领导干部提出表扬奖励和处分罢免的建议,提请上级领导机关审定。
企业车间、班组的主要领导干部要实行民主选举,有条件的试点企业,厂级领导干部也可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命。
(十二)要改进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推动扩权工作的深入发展。
扩大企业自主权是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基础。现在试点企业已具有相当规模,抓得好坏,对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生产关系极大。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又有不少新课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解决。为了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希望各级领导机关,特别是各级计委、经委和物资、商业、外贸、物价、财政、银行、劳动等部门要加强领导,大力协同,密切配合,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当作自己的责任,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把工作逐步地转到“服务、协调、统筹、监督”方面来,深入试点企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主动地改革本部门不能适应扩权要求的某些规章制度,保证试点工作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贯彻执行。
[1] 本文是袁宝华同志1979年4月20日在国家经委召开的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的总结讲话摘要,首发于《袁宝华经济文集》(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
[2] 附2内容为原文节选。
[3] 附3内容为原文节选。
[4] 附4内容为原文节选。
[5] 附录5内容为原文节选。
[6] 本文为《财务与会计》1979年第10期的报道。
[7] 本段说明文字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