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在线阅读
会员

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

柳立子 赵安然主编
开会员,本书免费读 >

法律理论法学15.7万字

更新时间:2024-05-30 16:25:21 最新章节:检察机关引入社会服务令制度的探索与经验

立即阅读
加书架
下载
听书

书籍简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国营商环境改革坚持以法治引领和保障。广州正积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打造一流的现代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基于对营商环境建设方向和企业需求的共同研判,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联合南方都市报筹划出版本书,全面呈现广州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法治保障发展现况与未来趋势,以及各级各部门在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探索,总结提炼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广州经验”。
上架时间:2021-12-01 00:00:00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获得合法授权,并进行制作发行

最新章节

最新上架

  • 会员
    本书共八章,内容包括:司法的社会认同原理;转型时期司法认同危机;司法认同危机的要素分析;司法认同危机的机制根源;以去地方化为中心的体制改革。
    吴英姿法律30.4万字
  • 会员
    本书通过《民法典》合同规则民商合一的规范技术分析,探讨交易规则中民与商的“合”与“分”,以及如何通过解释使商业规则与民众生活既有必要的接近,也有适当的距离,实现各得其所。认为《民法典》合同编民商合一的法理构造,包括“商主民辅”型、“既民又商”型、“兼顾民事”型、“纯粹商事”型、“民主商辅”型五种形态,呈现出了不同规范类型的结构型差异,并基于该差异提出了我国合同法民商合一客观表达下的“合”与“分”。
    徐强胜法律25.1万字
  • 会员
    北京建设国际交往中心不仅需要向世界一流城市硬件设施标准看齐,更需要重视保障国际化都市良好、有序运行的法治环境。同其他国际化大都市相比,近年来北京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本书从总报告与分报告两个部分,对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完善北京涉外法治建设提出了八大方面17条建议,以期为将北京建设成世界文明之都、法治之都,树立良好形象贡
    董涛主编法律9.8万字
  • 会员
    本书以欧洲大陆核心的法律体系为研究重点,包括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同时探讨比利时、荷兰、葡萄牙以及北欧诸国具有开创性的制度贡献。内容上,涵盖资本制度、公司组织机构、少数股东利益保护、公司的外部控制等核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公司法的未来。
    (德)根特H.·罗斯 (德)彼得·金德勒法律20万字
  • 会员
    本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包括第一编和第二编:第一编“中国特色刑法基础理论研究”,主要对从中国的社会现实、法律规范等方面提炼出的刑法基础理论问题展开探讨;第二编“单位犯罪与企业合规从宽处罚基础理论研究”,主要围绕企业合规改革所引起的单位犯罪制度的反思、合规从宽处罚的实体法建构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各个角度的研究。下卷包括第三编和第四编:第三编“轻罪治理的刑事政策问题研究”,主要关注轻罪立法所产生的从轻罪治
    贾宇主编 黎宏 阴建峰副主编法律144万字
  • 会员
    随着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本书从立法未能在整体上从网络社会与非数字化传统社会的差异着手,未能完全认识到网络环境和网民话语体系的被动接受者的现实,未能完全关注到网络交易各主体之间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应当产生的不同法律义务,未能针对网络交易构建符合网络特性的特殊制度,导致现有合同法律制度在应对网络交易时,仍然存有诸多局限性。为避免错失通过法律的积极价值引领社会进步的机会,促进网络交易共同体的形成,梳理网络交
    王瑞玲法律17万字
  • 本书是一本关于环境治理和环境法律方面的书籍。本书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环境治理的相关概念、原则以及全球治理等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则是对环境法律的实践问题、环境法律的法律适用问题等进行了具体分析,使分析环境问题的法律解决路径更为客观、公正,确保其在法治建设中得以正确运用,发挥积极作用。本书不仅适合从事环境治理和环境法律研究的学者、教师和研究生阅读,也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政府机构、环保企业、律
    雍赟法律16.9万字
  • 会员
    本书主要以数据隐私、平等权和生命健康权的保护为视角,探讨了美国人工智能领域的基本权利保护现状,试图为中国提供一份可能的域外智识参照;并指出选择性吸收美国经验中的积极优势,提高个人的基本素养,增加公众参与途径,扩容行业自我监管的空间,促成三方协作下的全程权利保护,可能是我国未来基本权利保护的方向选择。
    连雪晴法律23.4万字
  • 会员
    容隐是指庇护亲属的犯罪行为,帮助其逃脱法律制裁。这种因私废公的行为被确定为法律权利,若在主张个人权利为国家权力之本的近代社会,尚属正常,但出现于强调君权至上的中国古代,则显得有些超前,不合时宜。那么,在中国古代社会,设立容隐制度的目的何在?社会文化与国家司法是否做好了真正接受这一制度的准备?容隐行为的正当性是否会被真正认可?容隐权究竟只是法条层面上的虚拟权利还是有司法保障的实际权利?本书依据法典及
    魏道明法律15.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