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们三人行文艺随笔

那年,我们三人行
简介: 一段少男少女的青葱岁月,你我再也回不来的青春,感念过去,忘记了很多人和事,只有她和他,让我永生刻骨铭心!!
第1章 三个人的青春
高中的时候,我和好哥们都复读了,两个人都算是聪明的,聪明劲没用在学习上,结果纷纷落了榜。幸好是两个人都落榜,因此不觉得有什么好难过的,约着一起选择了复读。
我的好哥们很帅,长的很像郑钧,也会唱歌,记得他唱“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唱的很好听,我听完都会有莫名的感伤。
他数学不好,复读的头三天,就决定学美术,用艺考来走捷径。
我们复读的是自己原来的高中,熟悉学校的一草一木,每个人都熟悉的不得了,上至校长副校长,下到伙夫掏粪工,见面都可以寒暄几句。
其它先不赘述,转入正题。
复读之路本来非常平淡,所有的日子就像翻书一样,没有任何新意。我们一起上课谈天,下课抽烟。
直到有一天,一切都变了。
那天,应该是个上午的某个课间。晚秋的阳光不死不活的照在教室的一个窗棂的玻璃上,时不时的刺着我的眼睛。我的好哥们正在埋头对着课桌抽屉里的小圆镜,梳他即将长长的秀发,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头发松软,几个月长长了之后,还真像个艺术家。
我比较闷骚,从长相上看,是个秀外慧中的人。如果别人不了解自己,是那种扔进人群找不出来的极其普通的人。
最近脱口秀里,有个女的讥讽长相普通的男人:为什么有些男人明明那么普通,却可以那么自信?说的就是我。
但我这种人比较敏感,善于察觉很多微妙的所在。比如第二年,我好哥们艺考完,我跟他跑到师范大学去那所学校往届的分数线,回来的时候乘坐公共汽车,碰到四个小偷,那群小偷偷遍整个车厢,只有我看到了,却没吱声,也有人看到了,都不敢吱声;我哥们没看到,明明人家也摸他的兜了,他一点都没察觉到。小偷下去之后,我告诉了他,他怒目圆睁,准备下车跟小偷拼命。
回到那个窗户玻璃上的阳光刺到我眼睛的那个早上。是的,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课间。别人都去上课间操了,我和我哥们懒得去,老师和别的同学也习惯了,我们那种遗世独立的样子让他们心存敬畏,懒得理你。
阳光通过玻璃刺痛了我的眼睛,恍惚间,竟然有一道红光闪进了我的眼里,我正准备怒不可遏,突然像教堂里传来赞美诗的乐章一样,一位姑娘迎面向我们走来。她红装素裹,短发齐耳,一双小皮鞋dudu的声音,至今还是我情窦初开,人生展开新幻想的最初意象。我一下竟措手不及,连忙挥手打醒了那个正在臭美的家伙。
“美女,真她妈美”,这句话从他口中脱口而出的时候,我就后悔万分了。
这位美女就坐在我的侧前方,上课的时候,我可以边看老师,边欣赏美女,一时间,我和我那哥们都一反常态,上课都变得极其的认真。
装作认真上课,瞄了半天之后。两个人姿态很难看的不约而同的一起松懈了。我们都还不知道人家叫啥,这是个大问题。于是我说写个纸条传递过去问一下。我写的字好看,我执笔:美女,我看上你了!哈,开个玩笑啊!交个朋友吧,怎么称呼你?xxx
这个字条传过去不久,就杳无音讯了。我们俩眼睛直直盯着传过去的,穿到红衣少女手里的时候,就没有了。这个字条再次被看到时,已经是三年之后在省会城市的某个角落里了。
那个女孩姓郝,叫芳芳,她肤色有点暗,郝字在我们当地跟“黑”一个音,所以我们私下里叫她黑妞。
她虽然肤色有点暗,但五官端正,身材高挑,长得很像港星梁咏琪,后来很多年里,告别了那段岁月,我在KTV里听到梁咏琪唱胆小鬼的时候,我都为那段青葱岁月一去不复返而热泪盈眶。
黑妞是个外地转过来的女孩子,她转学过来时,我们这个复读班从暑假开始,已经足足上了两个月的课。她是被班上另一个女生介绍过来的,那位女生一米七的个头,体型健硕,像个女篮教练,初到复读班,就因为坐在后排,和我们厮混在了一起,她生性豪爽,我们都将她都视为好哥们。好哥们姓常,我们在这里就称她常兄弟吧。
黑妞竟然是常兄弟介绍过来的,我和好哥们惊喜万分,迅速利用几个午后和晚自习的时间,和黑妞已经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因为在这里虚度了快四年,我们熟悉这所学校的一草一木,于是我们带着黑妞和常兄弟,走遍了学校的山山水水。学校后操场有个露天舞台,平日里荒废着,只有一年一度的运动会,才有它的一点点作用。这个舞台紧贴着学校的围墙,踩在舞台上,男生只要稍稍纵身一跃,便可冲上墙头,然后墙外就是一片麦地,地质松软,从两米高的围墙跳下去,从来都是毫发未损。
我们四个形影不离,除了上课的时候。常兄弟家里有矿,经常给我们提供很多给养,青春的荷尔蒙在我们身上表露无遗。但真的要出去玩的时候,我们又不太喜欢带常兄弟,因为她人高马大,太容易暴露目标。
常兄弟现在还跟我们联系,她现在是两个男孩的母亲,其中一个打篮球,成功入选了省青年队。美国跟我们关系紧张,NBA成为了牺牲品,幸亏有常兄弟的儿子,让我很期待再想看篮球的日子能早日到来。
复读班两周休一天,每到这一天,整个学校就会安静下来,几乎所有人都会回家,拿生活费啦、带脏衣服回去洗啦,或者回家睡懒觉啦等等。常兄弟家城里有房,也回去了;黑妞家在外地,她没有回去;于是,我和好哥们也没回去。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学校半个月放一天假,当天下午,老师和学生都走的麻溜的急。也许还有别的人,但现在回想起来,整所学校就剩了我们三个人——黑妞和我,还有我好哥们。
那天发生的事情,十几年之后,我仍然能够记得每个细节,那个晚上,我们玩的肆意放纵,笑声传遍天际,夜晚的星光璀璨,夜光里每个人都很美,像现在美颜相机里的一样。
我们三个在当天下午就跑出了校门。学校在一个镇上,这座小镇就两条街,一条横贯东西商业街,一条南北通衢的国道,学校隔着这条国道,坐落在小镇西侧。当地人把国道的这段叫做“小镇西街”,小镇西街的两侧,店铺林立,吃的喝的玩的,应有尽有,一点不输中间的那条商业街。
当年,每到午夜时分,小镇西街上店铺陆续打烊,我们酒足饭饱,没钱唱量贩KTV。就几个人现在街心,手提啤酒瓶,引吭高唱:“我和你吻别,在xx西街”,振聋发聩,余音一直萦绕到我现在的梦里。
那天我们去吃了大碗烩面,叫了一个大盘鸡,一盘花生米,喝的双沟酒。那个双沟酒跟两三年前的江小白一样,二两装,40多度,一人一瓶,喝完都是姊妹兄弟。我和好哥们一人帮黑妞喝了一口,黑妞说她从来没喝过酒,那天她没喝多少,但一定是过量了。
没错,黑妞那晚一定喝多了。喝多的她,分外妖娆,眼睛亮晶晶的,说话声音柔柔的。我们在酒桌上排了次第,我哥们大我和黑妞一岁,被奉为大哥;黑妞和我同年,小我两个月。那个晚上,我爱上了小我两个月的黑妞;我的好哥们跟我一样,他也爱上了小他一岁的黑妞。虽然没有明讲出来,但黑妞同时被两个人照顾,显得没有经验和仓促,她一会儿跟我讲话了时脸红;一会儿跟我哥们聊天时,捂着嘴害羞的笑!
我们少不更事,情窦初开,两个人同时爱上一个女生。生理和心理学都表明,女孩要比男孩早熟,她时而娇嗔,时而羞赧,很自然的就懂得让我们一起随风起舞,跟着她走进一个粉红色的世界里。现在回想起来,她独在异乡,更多的是想跟我们交朋友,而不是谈恋爱,毕竟,我们学业繁重,各种压力都非比寻常。
喝完酒,唱着歌,走过xx西街,已是午夜时分。深秋的夜里,天气晴朗,月光皎洁,路上已经少有行人。经过学校门口,已大门紧闭,按照过去的经验,我们绕到几百米后的学校的后墙外,准备翻墙过去。前文说过,这面墙壁的里面有个石头垒起来大舞台,舞台上长满了荒芜的杂草,除了一年一度的运动会,仿佛经年矗立在那儿,就是给我们翻墙做跳板做准备的。
如果放在之前,我和那哥们每人找个地方,扯开几步,向前跑,纵身一跃,便可扒住墙头,然后再略微使劲,就能骑到墙头,另一面只有一米多高,很轻松就能落入校内了。但这次就不一样了,多了一个女生,多了一个原来觉得是累赘,现在觉得好幸运,让自己充满期待的女孩子。
我们一致决定帮黑妞完成她人生第一次翻越围墙,前提是一个男生要先上墙头,另一个在底下做脚踩的台阶。决定刚一做出来,我哥们就上了墙头。
我蹲在地上,黑妞脱掉鞋子,扶着墙,颤颤巍巍的把两只脚搭在我两个肩头,我两只手抓着她的两个小腿,慢慢把身子直起来,黑妞有点紧张,气喘的有点急促。要命的是,她的脚踝在我耳边厮磨,我还闻到了她刚脱完皮鞋的糯糯的味道。这是个短暂却漫长的过程,漫长在于,我永远记得抓住她小腿的触感,记得她双脚夹住我脑袋的感觉;短暂则是几秒钟之后,她就被我好哥们在墙头接住了。说时迟,那是快,我那好哥们迅速把手插进她的腋下,抓紧用力一提,黑妞娇嗔一声,就迅速离开了我的脑袋。墙头很窄,黑妞说很害怕,于是我那哥们只好全程面对面、身贴身的把她抱上去,跨过墙头,又轻轻的抱下去。这是我哥们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亲近女孩,后来他经常跟我分享,他说,女孩子的胸部有对小鸽子,扑棱扑棱的会跳会飞。这当然引起了我巨大的不满,可是,美好的机会稍纵即逝,我错过了,就永不再来。
这次翻墙之后,我们三个更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打饭,一起插科打诨,一起在深夜里晃荡。时光过的很快,十一月,我那好哥们因为报考了美术专业,需要去省城的大学里学习。走的时候,大家虽都觉伤感,但我内心却有一点窃喜:这家伙走了,我会不会就彻底扫除了一个障碍?但事与愿违,我哥们走的那几个月,中间还过了个春节,一直到来年四月,我哥们艺考结束。我总共就跟黑妞去过两次后山的水库,再也没有了当时三个人那种相濡以沫的感觉。在后山上,我试着拉她的小手,她总是连忙把手放在身后,婉转的拒绝了我。当即我便知道,她喜欢的可能不是我。更阴差阳错的是,我哥们以为他不在的时候,黑妞可以由我来照顾,因此在去大学培养绘画功底期间,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和他同去的女生。
高考结束了,我好哥们考的最好,黑妞其次,我最差。大家分在了三个城市读书。其实从四月份开始,黑妞就已经疏远了我们两个,她每天都和常兄弟在一起,并逢人就说,她只喜欢女生,常兄弟就是她的男朋友。
大学开始后,黑妞去了省城。两个月又是深秋时节,我和好哥们在一次通电话的时候,很感慨的谈到了郝芳芳——我们永远的黑妞,不知她近况如何。哥们建议:干脆我们再去找她一下吧?我当即满口答应。
除非你不想,否则真正想找一个人是很容易的,很快我们便通过常兄弟,知道了黑妞大学宿舍的电话号码。电话是我打的,她听到我的声音后出乎意料的开心。她接受我的建议,同意我和好哥们这个周末就去找她。我当时还是单身,心存侥幸,周五便乘火车去了省城,匆匆去到了到黑妞学校。彼时已是晚上十点多钟,她到校门口接我,像亲人一样,笑容可掬,令人肃然起敬。晚上她把我安排在了她们班的男生宿舍,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我好哥们才到了省城,我和黑妞一起去接他,他斜爬在一马路的桥头,远远的瞅见到我俩并排走来。气急败坏的把外套提起来,套住脑袋,并把头转过去,看向河面。我走过去拍他一下,他还不理我,用右手食指指向河中央说,恶狠狠地说:看!二泉映月,多凄凉!
那天我们三个,还有几个人一起去了省城的人民公园,看了老虎豹子,看了航天飞机模型,还一起溜了旱冰。旱冰场在室内,大屏幕上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当张信哲唱《信仰》的时候,我知道我的爱情没了,不禁悲从心来,喉头哽咽,泪流满面。
晚上,造物主捉弄,又只剩下了我们三个。饭毕,黑妞安排我们一起到她们学校附近的一个录像厅看通宵电影,她还主动坐在了我和好哥们中间。电影放的许鞍华执导,黎明和吴倩莲主演的《半生缘》,演到男主和女主十几年后重逢时,黑妞突然伸手在我背后,用手指写下了这样三个字:谢谢你!写完后,紧接着在我哥们背后也写了三个字,写的时候,我隐隐瞥见,她眼中泛着泪光。事后,我问我哥们是什么字,哥们幽幽地说,三个字:我恨你!罢了罢了,一个谢谢你,一个我恨你,这六个字,何尝不是对我我们三人关系最恰当的总结?!
电影没过半场,黑妞就准备回去了,她挡住了我哥们,单独让我出去送她。在录像厅的门口,她把拿出一个精致的塑料礼盒,打开之后,里面有一张一条。这张字条上赫然写着:“美女,我看上你了!哈,开个玩笑啊!交个朋友吧,怎么称呼你?雷永永”。
而雷永永就是我哥们的名字,直到这时,我才恍然大悟,从一开始,我就被黑妞视为帮助好哥们追求她的一个牵线人,我的存在,从来就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误会。
那次见面之后,我们再次各奔东西,我和好哥们还偶有联系,而我们的黑妞,就再也没有见过。那年,我哥们十九岁,黑妞十八,我也十八。十多年了,当年的很多人和事都忘记了,只有黑妞和我哥们,那年发生的这些事,我还时时想起。
